唐山市律师协会
关于组织参加“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讲座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我会现举办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讲座,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法学博士喻海松法官到我市进行学术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题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二、时间:2017年1月14日上午9点至12点(8:30签到)
三、有关要求:望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本所律师参加,并在8点50前入场完毕。各律师事务所将本所参加人员名单于1月12日之前上报律协秘书处。(注:本次讲座报名名额为200人,报满自动截止。)
联 系 人:孙 壮
联系电话:2801398
邮 箱:tslawyer@126.com
唐山市律师协会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