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河北德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前唐山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唐山市人社局从事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工作15年,负责劳动用工管理、分管仲裁业务、以及与法院裁审衔接工作。2024年申请提前退休从事律师工作,擅长劳动争议、行政复议诉讼、合同侵权纠纷等诉讼业务,以及劳动用工合规、法律顾问等非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