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律所所主任律师,具有拍卖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从事律师工作25年,有丰富的律师实践经验。以非诉讼业务为主业,擅长各类尽职调查、法律建议、风险防控、预重整、项目重组、企业改制及合并等。担任多破产项目组长,制定整体重整、预重整、债务化解方案经验丰富,能够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在坚持法律的前提下,尽量平衡协调各方利益。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经验丰富。
2015年唐山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2016、2017、2018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仲裁员。2020年当选唐山市第七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唐山市律师协会行业规划和发展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参与编撰《政府信访工作法律实务指引》。2021年开始被唐山仲裁委员会聘请为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