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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司法局唐山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作者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14-12-11 14:47:43    共阅读:

唐山市司法

唐山市律师协

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

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意见》(冀司〔201129号)和2014年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决定在全市开展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26日之前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完成自查,1229日开始市局、市律协联合检查组对市直所进行检查,并对部分县区律师所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29日  华夏中天、万春、秉信、唯实

1230日  华岩、冀华分所、靖民、徐利民

1231日  天壹、三和时代分所、陈大为、渤澳、陈建仲

201515日  唐正、 冀信分所、佳诚信和、高阶

201516日  北辰、经广、仲浩、卓远

17日至23日,抽查县区律师事务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市局、市律协制定的《唐山市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31条标准》(以下简称《31条标准》)进行考核,31条标准均达标即为合格,有任何一条不达标则为不合格,限期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于年检考核前再次进行检查,2015年律师事务所年检考核前仍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将对其暂缓考核。

三、检查组人员构成

检查组成员由市局律管干部、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律协秘书处的相关人员组成。

四、检查方法

1、听取律师事务所主任关于律所三化建设的情况汇报;2、查阅律所章程、规章制度、聘用合同等有关资料、实地查看硬件建设等,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对《31条标准》中的各项内容逐一评定,以各项制度为例,有制度和相应的落实情况即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五、注意事项

1、做好三化建设检查考核的的准备工作。市直各律师所主任要根据时间安排好工作,准备好迎检材料,确保检查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好本地律师所的三化建设检查验收工作,并于本月31日之前向市局律师处报送本地 三化建设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及本地三化建设验收达标的律师事务所名单,以备检查组抽查。

    

附件:1.律师事务所应提供的材料目录

2.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31条标准》检查考核

一览表

唐山市司法局    唐山市律师协会

20141211

附件:

 

律师事务所应提供的材料目录

1、本所汇报材料;

2、本所人员情况(包括律师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等);

3、年轻律师教育和培养制度以及落实情况;

4、律师事务所与聘用人员签定的聘用合同;

5、对实习人员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6、律师流动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7、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落实情况;

8、投诉查处制度及投诉查处情况;

9、行政或后勤人员及会计聘用合同;

10、律师事务所业务登记簿;

11、档案管理人员名单及各种材料归档情况;

12、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13、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凭证;

14、律师所党员律师名单;

15、本所律师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证明;

16、档案范本(民事、刑事、非诉各一本);

17、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工作规则;

18、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章程、规章制度汇编,合伙所合伙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唐山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31条标准》检查考核一览表

考核单位:      律师事务所      评定结果:           检查组成员签名:

项目

考核内容

评  定  标  准

备  注

1.

办公场所建设情况

1)有固定、独立办公场所,有明显规范的标牌、标识,办公场所布局得体、秩序良好,所内人员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2)律师人均办公面积达到10平方米。

办公设施购置使用情况

3)国资所、合伙所和5人以上个人所(含5人)配备专职行政或后勤人员,5人以下个人所至少配备兼职行政或后勤人员。

4)计算机达到人手一台,所内设立了固定电话,其他办公设施能够满足正常业务开展需要。

5)设立了专门档案(柜)。

设立基金情况 

6)设立了事业发展、执业风险、律师培训等基金,且专职律师每年人均不低于800元的;国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资金积累相关制度,设立了相关保障基金。

项目

考核内容

评  定  标  准

备  注

2.

管理责任

落实情况

7)建立了主任负责制,明确了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的管理职责,并形成了制度。

聘用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8)建立了规范的聘用管理制度,与聘用人员全部依法签订至少1年期限的聘用合同。

实习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9)建立了并落实严格的实习人员接收和管理制度,实习人员实习期间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律师流动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10)建立了并认真落实律师流动管理制度,建立了严密的流动审核、批准、报告等程序,按照要求办理律师流动手续。

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11)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完成培训任务。

律师执业监督及投诉查处情况 

12)建立了日常监督制度,设立了专门监督、投诉查处机构和工作规则,依法及时处理违规违纪案件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律师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13)建立了律师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对本所律师执业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3.

委托代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14)建立了规范的委托代理制度,切实做到了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费、统一开具正规发票。

诚信执业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15)建立了并认真落实执业公示、委托代理、利益冲突审查、责任赔偿保险等诚信制度,将律师执业信息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及时对当事人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

律师服务质量管理情况 

16)建立了律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法律服务质量跟踪卡,做到一案一卡。

业务档案管理情况 

17)建立了规范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档案管理规范。

4.

财务管理人员情况及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18)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专、兼职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律师服务收费规定,财务管理账目清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项目

考核内容

评  定  标  准

备  注

5.

党支部建设情  

 

19)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党支部。已建立党支部的,党支部制度健全,正常开展组织生活,按照规定培养发展新党员;各种会议、活动记录齐全。

6.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情况 

20)本所计算机连接互联网,能够正常上网,基本实现网上办公、网络管理。

使用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情况 

21)购置使用全省律师事务所网络管理系统。

1.

依 

法 

设 

立 

情 

制定章程、合伙协议情况

22)制定了本所章程、合伙协议等事关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重要规范。

合伙人会议、律师会议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23)建立了完善的合伙人会议、律师会议制度,并认真落实,有相应的书面记录。

发展合伙人情况

24)建立了发展合伙人的标准及程序,并严格实施,不吸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2.依法决策情况 

25)重要决策事项及内容全部合法。

3.依法管理情况

律师社会保障情况 

26)依法为本所聘用律师及管理人员全部办理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本所律师参加全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4.

法 

执 

业 

情 

指导、监督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情况

27)认真落实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五项制度和八项纪律,指导律师依法参与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

开展法律援助情况 

28)指导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公平竞争情况

29)坚持依法执业、公平竞争的;未发生以诋毁同行、违规降低收费、违规广告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行为。

执业过错赔偿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30)建立了并落实律师执业过错赔偿制度,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专业

化建

1.确立专业化发展方向情况

31)达到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20人以上)设立不同专业部室;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确定专业化发展方向,培养专业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