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站列表 > 业务交流
法官会见当事人公开透明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4-10-13 08:46:09    共阅读:

法官会见当事人公开透明 

    “我有几份重要证据要向法庭提交,请帮忙约见民二庭的潘春瑛法官。”10月9日,因欠债未还成为被告的杨某在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导诉员提出约见办案法官。3分钟后,该院民二庭庭长潘春瑛便来到了诉讼服务中心,在全透明玻璃的法官约见室会见了该当事人。

    据了解,该院为规范法官与当事人接触,排除公众对法官单方接触当事人的合理怀疑,特意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法官约谈区,用玻璃分隔成8个法官约见室,并在每个约见室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法官和当事人的一举一动,其他人都看得一清二楚。该院明文规定,法官会见当事人,必须在法官约谈室会见,不得在办公室等场合会见,对不遵守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