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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网传卖房避个税四大招数有风险
来源:唐山晚报    作者:季男 魏伟    时间:2013-03-25 20:17:05    共阅读: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假离婚、假官司、假合同、假赠与”,近日网上出现了所谓逃避卖二手房个税的四大招数。河北北辰律师事务所律师才斌表示,这四大招数存在风险。

  才斌律师分析说,所谓的“假离婚”,是针对“满5年唯一住房不缴税”这一规定的。可一旦假戏真做,一方为私利拒绝复婚,另一方则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隐含很大风险。

  “假官司”即卖方收取房款后写下欠条,并以房产做抵押,买方则以卖方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判决免费过户。此种方式,很容易涉嫌伪造证据,不仅可能被法院以妨碍民事诉讼处以司法拘留,甚至可能要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假合同”就是房产买卖双方在交给房管部门的合同中,人为做低房产交易价格,降低税款额度。然而,买房人再次将转让房产时,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会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增多。此外,买方如果坚持以合同价为据,也会产生纠纷。

  “假赠与”则是卖方将房产“赠与”买方,免去个税。此方式最大的风险承担者是业主。“交易”之后,“买方”有可能以房产是无偿赠与为由抵赖而拒付房款。此外,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即“买方”取得房产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

  才斌律师提醒,对于逃税的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惩处规定,对逃税5000元以下的处税款两倍的罚款,情节较重的追究刑事责任;2万元以上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以逃税为目的所订立的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此类合同中,行为人为达到非法目的以迂回的方法避开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此类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伴随着合同当事人的是极大的诉讼风险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