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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华秋实谱华章——记我市优秀女律师王秋艳
来源:转载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13-03-08 10:30:34    共阅读:

王秋艳,河北王秋艳律师事务所主任,唐山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律师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从做律师的第一天起,王秋艳律师就暗下决心,一定要认认真真作好理论研究,踏踏实实办好每个案件。在实际办案的过程中,王秋艳律师也是这样做的。

2004年12月至2006年间,唐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与100余户购房户签订了《职工团购商品房协议》。协议签订后,该公司开始了大规模的拆迁补偿工作,但由于审批手续问题,加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另案被羁押,该公司一直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协议购买的商品房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建成。在此后长达数年的时间里,百余户购房户频繁上访,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在信访部门引导下,75户购房户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商品房协议,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王秋艳律师接受该公司的委托,代理了这个案件。就该案而言,按照法律规定,该公司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该公司只需返还购房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无需赔偿购房户的其他损失。但王秋艳律师并没有简单追求一个法律上的结果,而是力争最好的社会效果,力争使购房户与该公司能够双赢。所以在代理过程中,王秋艳律师向该公司建议,寻找有实力的开发商接盘,由新的开发商与各购房户重新签订合同,促成涉案商品房项目的最终完成。这样一方面各购房户可以最终按照合同约定得到商品房,另一方面又可以使该公司避免高额购房款本息返还的压力。在上述方案确定后,王秋艳律师配合路南法院开始了繁重的调解工作。最后除少部分购房户与该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该公司返还了购房款本息外,绝大多数购房户同意重新签订合同后撤诉,只有6名购房户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申请了再审。该公司继续委托王秋艳律师代理再审工作。在再审程序中,王秋艳律师仍然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在律师的积极参与下,再审程序中6名购房户最终与该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75名购房户的群体诉讼案件得以顺利结案。截止目前,由于找到了新的开发商接盘,涉案商品房开发项目正在顺利进行中。对于解除了购房协议的购房户而言,已经实际拿回了购房款项;对于重新签订合同的购房户而言,其能够最终实现购房的愿望。消除了购房户上访的隐患。而对于该公司而言,不仅无需再返还高额的购房款,75个案件的顺利结案,更使该公司能够摆脱缠人的诉讼,集中精力参与涉案商品房项目的工作,确实做到了双赢的社会效果。代理律师不计个人得失促成该案顺利结案,也向社会展示了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2011年,王秋艳律师应聘为唐山市南堡管理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当时管委会因该公司与数百户购房户发生纠纷而每天不停的接访、开会。王秋艳律师被聘为管委会的顾问后,详细了解了该案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了相关法律问题,并就该公司及相关人员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及涉嫌何种罪名、购房户与该公司签订认购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等问题出具了详实的法律建议书,并多次向相关领导汇报办案思路,向众多上访的购房户解答法律咨询。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购房户遍布北京、天津、辽宁、唐山等多省市,一旦解决不当极易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群体性涉诉涉访案件。王秋艳律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作到了精准理解法律规定,细致进行实务操作。经过王秋艳律师的不懈努力,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防止了群众性涉访事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底,王秋艳律师创办的河北王秋艳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在认真办案的同时,王秋艳律师又在律所的建设上花费了大量心血。重点抓了业务关、进人关。对于实习律师,打破了实习期间律所不付费用的惯例,每月给实习律师基本的生活费用,让实习律师既能感觉到律所的温暖,又能减少后顾之忧,集中精力学习业务积累执业经验。

春华秋实,王秋艳十数载的辛勤耕耘为她带来了很多收获。2010年,唐山市政法委聘任王律师为唐山市案件评查组专家,参与了很多积压的上访案件的评析,通过耐心细致的给上访人做工作,平息了部分涉访涉诉案件。同年,王秋艳律师当选唐山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并从2011年起参与了实习律师培训,给予了年轻律师很多正面的、专业的,更为贴近现实的指导意见,获得了年轻律师的一致好评。2011年被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民事行政案件咨询委员,从律师的角度为检察机关的抗诉提供了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获得了诸多荣誉,王秋艳律师依然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尽心为新律师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依然前进在充满挑战的律师执业道路上,践行着最初的信念,也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