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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转载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13-03-01 14:21:54    共阅读:
各县(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

日前,河北省律师协会下发通知(冀律协[2013]7号)要求各地律师协会做好律师参政议政统计摸底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务必于2013年2月28日前按通知要求向唐山市律师协会报送本县(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参政议政情况。

报送要求:《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赵德平       联系电话:2801530

唐山市律师协会

2013年2月27日

河北省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律师参政议政情况,总结工作经验,近日,全国律协下发通知(律发通[2013]3号),就各地律师参政议政统计工作进行部署。为落实全国律协要求,全面了解掌握我省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省律协拟对我省律师参政议政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摸底,了解和掌握律师参政议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为做好统计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此次统计工作的对象包括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的律师;现任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现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三级中共党代会代表的律师;现任全国、省、市、县四级各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常委、委员的律师。

二、各类统计表格的填写要求

1、《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的填写。《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由现任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现任省、市、县三级中共党代会代表的律师;现任全国、省、市、县四级各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常委、委员的律师本人填写后报送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律师符合上述条件的,填写后直接报送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的发放,由各市律师协会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通知本市符合条件的律师,登录律师管理指导系统下载并填写应表格。

2、《各市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市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各市律师担任中共党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4)、《各省市律师担任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常委及委员情况统计表》(附件5)的填写。上述4个表格由各市律师协会按照律师反馈的《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后分类填写。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律师协会将上述5个表格的纸质材料于201334日前特快专递寄至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同时将后四个表格(即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电子版发至省律协公共邮箱。省直律师只填写附件1内容,填写后的纸质材料以所为单位于31日前报送省律协秘书处;经了解,本所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律师,应于31日前向省律协秘书处电话反馈。

 各市律协、省直各所要高度重视此次律师参政议政统计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和填报工作,确保不遗漏、不误报。工作中遇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律协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胡婧   联系电话:0311-88607557

邮箱:heblvshi@126.com

附件一f.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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