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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合同审查 助力企业发展
来源:转载    作者:开滦公司律师部 王秀卓    时间:2013-01-18 14:53:24    共阅读:

合同管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合同管理环节薄弱,合同主体不合格、条款不严密、权责不明确,很容易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是否有效加强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业绩、管理规范及风险防范等方面有很大影响。企业合同管理重在合同审查。合同审查是指从法律方面对企业合同进行的法律把关,是企业签订合同之前的必经程序。作为公司律师,通过对企业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发现合同中的某些问题,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

一、如何做好合同审查

合同审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合法性审查、真实性审查、公平性审查和周密性审查。其中,合法性审查是合同法律审查的首要内容。

 (一)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合同合法性审查就是审查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合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合同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审查中,要看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主要包括:对方是否是企业法人或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是否通过年检,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已经工商登记的资料等。

注意合同后面落款盖章部分的名称,需和前面保持一致,同时注意名称的准确性,一定要和营业执照的名称相一致,不能有差别,不能出现错字。前面是公司名称,后面却变成公司职能部门的名称是不允许的。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审查自然人作为合同签约主体时应主要审查签约合同人的年龄,看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是代理人的,看代理手续是否齐全,如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

2、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合同的形式应当符合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企业签订合同,总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但是,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依法实现自己的目的。如果合同违法,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不但不能达到实现自己的预期目的,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企业审查合同的重要内容。进行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查应当重点审查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4、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者登记,如果有规定,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续;

(2)如合同需要公证才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期限,应审查是否到期。

(4)审查合同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签名或者盖章的企业名称是否和当事人的名称一致;签字人是否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

 (二)合同真实性审查

审查合同的真实性时,要结合对方的当事人的设备、技术水平、经营范围、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情况,加以调查核实,看其意思是否存在欺诈或者重大误解。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个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以性。

在审查合同真实性的时候,除了审查对方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以外,还要注意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偿付能力。企业拟签订的合同,应与本企业生产、经营和偿付能力相适应,这是保证全部履行的基本要求。

 (三)合同公平性审查

 对合同进行公平性审查,就是审查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合同法》规定,在订立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审查中发现明显对我方不利的条款时,一定要指出来,提出修改意见,与合同对方协商。

(四)合同周密性审查

对合同的周密性审查,就是审查合同是否完备、严密。具体来说应以从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备。合同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反映。条款不完备,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影响合同的履行,造成合同纠纷。因此合同条款应无遗漏。

(2)合同条款齐备以后,注意合同条款本身的规定是否完善,也就是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或者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此外还要注意审查合同对可能发生的容易引起纠纷的特殊情况是否作了规定。

(3)审查合同文字是否规范、准确。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用词一定要规范、准确,要避免用词含糊,模棱两可,否则难免发生纠纷。所以,应对合同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至每一个标点、标的规格、数量等是如何表达的,一定要仔细考虑、反复斟酌。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书表达,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词语,确定合同的文字表达准确无误。认真、仔细、严格的把好合同文字关。

二、加强合同审查助力企业发展

一年来,开滦集团公司律师部认真做好合同审查,积极办好合同业务,防范合同业务风险,利用合同规范对外交往和促进结构调整,为开滦集团转型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战略层面的合资合作,进一步提升了开滦集团的发展层次,扩大了发展领域

开滦集团通过与韩国LG商事株式会社签订合作意向协议,进一步加强了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合资合作;通过与承德市政府、衡水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了政企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扩展了合作领域;通过与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了双方在资本市场与金融领域的合作;通过与六宝(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拓展了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战略合作。

(二)加强与各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

开滦集团通过技术研发合同形式,与中国矿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河北联合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华北科技学院、郑州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等高校和科研单位开展技术合作,开展技术研发,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

(三)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拓展了融资渠道,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开滦集团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的合作,签订各类借款合同;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发行两期短期融资券29亿元;通过签订信用证融资、贴现、融资租赁、短期融资券等相关合同,进一步拓展了集团公司融资渠道、优化了债务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在2012年煤炭市场十分困难、集团公司资金运行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满足了集团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了资金的平稳运行。

(四)加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合作,助力企业产业升级和重大项目建设依法推进

开滦集团加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合作,委托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广通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北省招标公司、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等招标代理机构,对一批重大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显现了集中招标效率高、节约成本的优势,为集团公司实施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所依靠的重大项目建设的依法顺利推进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加强与文化传媒等单位的合作,进一步加快了文化产业发展步伐

通过与北京市金双星模型厂签订龙号机车模型定做合同,增加了体现开滦百年企业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延伸了文化旅游产业链;与开滦建设集团、开滦监理公司签订开滦国家矿山公园地下4D影厅提升改造工程勘察、施工、监理等合同,与西安和利德软件有限公司签订井下探秘游“矿灾历险4D科普演示影院系统”项目订购合同,为井下探秘游增添了新亮点;通过与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签订国家清史纂修工程项目合同,使开滦煤矿档案史料作为国家清史编纂中唯一的企业档案文献,编入国家清史基础文献;通过与上海博尊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纪录片<乡音>委托制作协议,与河北乾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中国乐器城”项目合作意向书,进一步推进了集团公司文化产业的发展。

(六)加强与政府、市政公用、施工及工程中介服务等单位的合作,扎实推进危旧房改造等民生工程

通过与路南区政府、丰南区政府、古冶区政府、唐山供电公司、二十二冶集团一建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河北大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润泽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涉及工程施工、造价咨询、采动地基稳定性评价、基桩检测、概算审查、供用电、菜市场建设等事项,全面推进古冶金山晟冶馨城、河西小区、沟北小区、化工小区、林西北新小区等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全力落实民心工程,不断提高矿区广大居民生活幸福指数。

(七)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合作,促进开滦集团物流产业的高水平发展

通过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签订开滦集团物流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技术咨询合同,对集团公司十二五期间物流产业发展进行总体规划;通过与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签订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承储协议书,将集团公司纳入国家煤炭应急储备体系,曹妃甸煤炭储配基地成为应急储备点,并将得到国家建设资金、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

(八)加强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单位的合作,进一步提高了开滦集团矿山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通过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等十几家单位签订国内装备采购合同,总额8161余万元。该批合同的签订履行进一步提升了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开滦队的技术装备水平。

(九)加强与压煤区镇政府及市支重办等单位的合作,依法加快压煤村庄的搬迁和规范补偿行为

通过与路南区政府、唐山市支重办等单位签订路南区王禾庄村整体搬迁补偿协议;与丰润区政府签订丰润区韩城镇东欢坨等六个压煤村庄整体异地搬迁承包协议书;与丰南区政府、丰南镇政府、唐山市支重办等单位签订丰南区丰南镇东、西王家河整体搬迁最终补偿协议书,涉及金额共计20多亿元,促进了企业生产和搬迁的正常衔接,为稳定唐山矿区煤炭的稳定可持续生产提供了必要前提。

上述每一份合同,都经过公司律师的认真审查,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公平性和周密性,在履行中未发生任何纠纷。作为公司律师,要做好合同审查,不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还要熟悉企业管理、经济运行等相关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