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站列表 > 业界新闻
提高消费维权意识 讲授普及消法知识 市律师协会消保委秘书长何昆律师、委员潘兴辉律师受邀连线做客唐山广播电视台法在身边节目直播
来源:转载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22-03-18 10:05:55    共阅读: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2022年3月14日下午,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何昆、委员潘兴辉两位律师受邀连线做客唐山广播电视台法在身边节目直播,结合市律师协会消保委职能、具体案例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新的法律,通过连线的方式为广大听众解读法律问题,解答法律咨询。
IMG_6234.JPG
   为使广大听众了解唐山市律师协会消保委的职能及工作,在节目开始,消保委秘书长何昆律师向广大听众介绍了消保委的成立时间及具体情况,从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切入点介绍了委员会的七大职能,并将委员会成立一年来所做的重点工作向广大听众作了介绍,阐明了市律师协会消保委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宗旨。
   随着节目的推进,何昆、潘兴辉律两位师分别结合实际办理的案件及网络热点案例,详细解读了商场的先付赔偿制度、销售伪劣产品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消费陷阱,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潘兴辉律师又重点解读了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结合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特点,从十个方面为听众朋友介绍了《规定》的主要内容,并明确了该《规定》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外卖餐饮等方面的纠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节目最后,何昆律师向广大听众朋友介绍了五种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解决途径,并建议广大消费者遭遇消费欺诈时,要用法律来维护我们受损的权益。而作为消费者,应当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应当尽量心平气和地在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应通过合法的渠道谋求解决。不论采取哪一种方式解决争议,都应注意保持文明消费者的形象,同时市律师协会消保委也将为营造我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尽应有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