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站列表 > 工作动态
慎独慎微 防微杜渐 唐山市律师协会规范执业风险警示(九)(因教唆当事人虚假陈述的案例)
来源:转载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20-04-24 12:30:34    共阅读:

 

案件情况
2018年6月8日,江苏省苏州市律师协会接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的投诉,反映江苏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涉嫌教唆当事人虚假陈述、记载不实谈话笔录。经苏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XXX律师确有教唆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虚假陈述的违规行为。
【处理情况】

江苏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违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六。2018年1017日,苏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江苏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业处分的依据】

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三十六条故意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之规定,给予江苏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该案例警示大家因教唆当事人虚假陈述而受到行业处分的相关内容,望大家引以为戒,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慎独慎微,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坚决不做违规违纪的事

【该案例摘抄自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