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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律师的“最后党费”
来源:转载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12-04-06 21:37:56    共阅读:

3月24日,身患胆囊癌晚期的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78岁的党员律师苗为民签下承诺书:去世后将捐出眼角膜等遗体器官,作为自己最后一笔党费,并将自己老家一处老宅捐给村里作孩子们的图书室,真正实现他为党和人民献出一切的誓言。

  苗为民忠诚为党、一心为民,他担任过太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政法委副书记,退休后又从事律师工作18个春秋。他是一名律师,更是一名党员,一生努力实践作一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病房里的党支部扩大会

  3月26日清晨,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的三名党员和两名预备党员都接到了所党支部书记苗为民的电话,通知他们到太和县人民医院住院楼7楼1号病房,召开所党支部扩大会议。

  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党员都知道苗为民病情危重,按时赶到了病房。会议改选了党支部,并就吸收入党积极分子等事项进行了讨论。苗为民郑重宣布了承诺书,自愿将遗体器官捐出作为自己的“特殊党费”,将老宅捐作村图书室。苗为民的捐献行为感动了无数网民,目前,仅在太和县,就已有30余名志愿者表达了捐献意愿。


  “我和"老头"(律师事务所的同事们都称苗为民"老头")在一个办公室十多年,正是在他的影响下,我才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已是预备党员的李超律师说。所以,苗为民的举动丝毫没让李超感到意外。

  苗为民的决定同样没有让家人感到意外。3月31日,已快一个月没有进食、气若游丝的苗为民在病床上开了一次家庭会议,让子女们同意他将器官和遗体捐献给国家和社会。
  
  倾心育人投身律所党建

  苗为民1934年出生于太和县农村,20岁在太和一中当上了一名中学教师。1955年,他被组织推荐到合肥进修,此后考取中国人民大学,并被学校留任为教员。1962年,苗为民谢绝学校对他的再三挽留,决定回到家乡太和任教。苗为民还将父亲给他起的期望他当官的名字“苗弼廷”改为现在的“苗为民”,立下了终生服务人民的誓言。

  从太和县政法委副书记的位置上退休后,苗为民来到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来,他积极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经常深入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普法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对缺乏胜诉条件的案件当事人,他耐心劝说他们息诉罢访,通过调解途径妥善解决。18年间,他免费调解了200多起案件。

  他还大力培养年轻律师。一个小小的只有13名律师的县域律师事务所,有4名党员、2名预备党员,还有两位年轻律师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我们所是太和县律师事务所第一家成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主任徐立前说。炎黄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7月获准成立党支部,苗为民任党支部书记。

  苗为民全身心地投入支部工作中,他教育党员律师和年轻律师要“迈开双脚”,积极开展以察民情、知民意、听民声、解民忧、护民权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他及时组织支部党员讨论制定了该所规范化建设纲要,完善了党员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管理“三会一课”等党建规章制度,组织党员和全体律师开展为当事人提供令人信服的法律服务、成为群众信赖的律师、成为群众信任的律师事务所的“三信”活动。在党支部的带领下,炎黄律师事务所这家县域小所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该所党支部被安徽省律协授予安徽省律师行业“五好党支部”,被县直工委评为优秀站所,苗为民被太和县委评为“优秀党员”。

  “把党员培养成优秀律师,把律师培养成优秀党员。”这是苗为民对律师党建工作的愿景。